法律依据《劳动法》第2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劳动合同法》第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10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劳部发〔1995〕309号

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21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需要招用从业人员。

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与招用的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规定。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如果个体工商户与员工的关系符合本条第5项的情况,或者涉及临时工、技能传授等特定情形,可能不适用劳动法。

所以,个体工商户确实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如果个体工商户和员工间形成劳动关系,个体工商户应当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等等。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尤其是保障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因此,劳动者应争取及时签订书面合同。对于个体工商户,建议如下:1. 从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 若无法为员工购买社保,可考虑以补贴形式将社保费用纳入工资。3. 考虑购买雇主责任险或意外险,以减轻可能因工伤导致的经济损失。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所有个体工商户的雇佣关系都构成劳动关系,如短期雇佣、临时帮工等。在这种情况下,个体工商户无需完全参照劳动关系标准。但为了应对可能的纠纷,建议个体工商户保留相关证据,如沟通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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